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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意见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07-9-11

为了适应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求,根据《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和重庆市政府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黔、人才强区战略,推进我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加速构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和渝东南经济中心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我区人口素质和劳动者技能,把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构建和谐黔江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完善我区国民教育体系,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突出职业教育地位,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大力推动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
二、明确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构建城乡统筹、城校互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学格局;以建设重庆市渝东南职教基地为载体,加快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突破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加速构建渝东南职业教育组团中心和武陵山区职业教育高地;全区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人数2011年达到2万人, 2020年达到6万人以上;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进一步发展,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2万人次以上,使我区劳动者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质量效益明显提高。
三、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一)全力打造重庆市渝东南职业教育基地。在舟白城市组团规划建设重庆市渝东南职业教育基地,努力实现职业教育与舟白城市组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对重庆市渝东南职业教育基地实行“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科学定位,合理规划,通过孵化启动区和引资建校搭建职教基地骨架,加快推进水、电、路、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大型共用型实训基地、公用型文体设施建设,加强内引外联,积极吸引各类职业院校入驻,使之成为加快我区职业教育发展的有效载体。完善舟白城市组团的城市功能,为职教基地各职业院校提供完备的公共服务。
(二)建立和完善遍布城乡、灵活开放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在合理规划布局、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大力办好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创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依托镇乡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有关中小学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社区要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培训制度。
(三)加强区职教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区职教中心迁建工程,新校区2008年秋季正常招生开学。大力实施区职教中心创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工作,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扩大办学规模、加强特色骨干专业建设,确保2008年创国重取得成功,使其成为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地。
(四)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制订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办法,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采取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相结合、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和学历骨干教师培训。2011年,全区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25%以上。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
四、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一)推进公办职业学校体制改革与创新。充分发挥公办职业学校在职业教育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公办职业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增强办学活力。公办职业学校要积极吸纳民间资本,探索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机制。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强其面向市场、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和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使资源进一步向具有竞争优势的骨干职业院校集中。
(二)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形成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制定和完善民办学校建设用地、资金筹集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防范风险。建立民办职业教育奖励制度,对成功创建市级以上品牌学校、办学业绩突出、办学规模达到一定水平的民办职校,对民办职校知名教师,由区政府给予奖励。
五、依靠行业办学,推进校企结合
(一)依靠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行业企业发展职业教育的积极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企业集团和行业组织利用其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举办职业教育和进行专业培训,承担本行业各种专门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任务。企业可以联合举办职业技术院校,也可以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办学。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或就业人数500人以上的企业要搞好与本地职业技术院校的合作。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技术院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对支付实习学生报酬的企业,给予相应税收优惠。
(二)强化企业职工全员培训,提高企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对企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对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对一线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对所有职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职工队伍。大力实施“金蓝领”培训,加快培养企业生产一线急需的新技师。认真落实“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的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企业新上项目要安排员工技术培训经费。由有关部门对职工教育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三)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在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的指导下,开展本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参与制订培训机构资质标准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参与对职业技术院校的教育教学评估和相关管理工作。
六、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职业学校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的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市场,面向社会,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专业及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实行产教结合、校企结合,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双元制”、“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学分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建立弹性学习制度。允许有实际需要的学生、贫困家庭的学生半工半读,分阶段完成学业,使其免费接受职业教育。
二)调整专业结构,深化课程改革。根据市场和社会需要,不断调整专业结构。面向我区、武陵山区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专业和培训项目,积极与沿海发达地区、重庆主城区等地企业、单位进行联系,实行“定单培养”,以专业调整带动课程改革,以课程改革带动教材建设。构建职业院校的远程教育网,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职业教育教学的整合,搞好多媒体职业教育软件的规划与开发,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
(三)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和职业指导工作。职业技术学校学生最后一年要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做好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安全等工作。加强职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建立和完善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为学生创业提供市场信息、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四)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改革教育教学评价机制。把毕业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胜任工作岗位要求、顺利实现就业,作为考核职业院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
七、实行严格的就业准入制度
(一)落实就业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的,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应当优先从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有关部门要落实上级规定的就业准入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职业的准入政策。
(二)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部门要统筹规划,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注意发挥和利用职业院校的优势,优先在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职业资格考试机构,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评价、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指导与管理。
(三)积极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八、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一)逐步增加公共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区财政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保障。结合舟白新城组团开发,积极策划一批职教项目,利用区域性中心城市政策,加大向上争取投入的力度。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拓宽职业教育发展的融资引资渠道。出台《黔江区引资办学优惠政策》,对在我区兴办学校的投资者,在土地供应、税费政策、基础设施配套、户籍政策、子女入学等方面进行优惠,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一事一议。调剂政府授信开行贷款等资金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为缓解财政资金压力,职教基地建设项目经区政府批准后,可采取BT等模式建设。
 (三)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认真执行国家和市上制定的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区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资助接受职业教育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职业技术学校要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学金、助学金和学费减免,并把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作为助学的重要途径。扶贫资金要加大对劳动力培训和贫困学生资助力度,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带动整个家庭脱贫致富。
九、切实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管理。不断加强职教基地管委会建设,充分发挥其在重庆市渝东南基地建设中的规划、指导和服务作用。区教委要加强对发展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落实区直各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规划和资源配置,完善条件保障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检查督导。把职业教育纳入对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有关评估制度,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为职业教育宏观决策和职业院校改革与发展服务。
(三)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实行优秀技能人才特殊奖励政策和激励办法,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对优胜者给予表彰奖励。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提高全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使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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